人民有權改正違反民意的決策。人民有權掃除背棄民意的政客。人民有權決定不分區立委順序。人人有權揭弊,政府立法力挺。
打破黨團密室協商的黑箱。 建立委員會中心的專業法案審查。 建立國會聽證制度、說謊官員負責下台。 保障少數異議權。
落實司法民主、引進陪審團制度。 保障人民訴訟權益、強化被害人訴訟地位。 終結奶嘴法官、淘汰恐龍法官。 審檢徹底分立、強化人權保障。 國家違法濫權、人民監督究責。
強化環境保護1. 強化自然生態保育。 2. 提升環境永續發展。 3. 保護城市樹木。 4. 加強空氣、水資源、土壤污染管制。
貫徹土地正義 1. 杜絕浮濫徵收。 2. 捍衛居住正義。 3. 活化農業再生。
落實文化基本權,促進文化自主。 確保文化資產之永續。 強化新聞自由,促進文化多元。
究明過去威權體制下之不義責任,確立人性尊嚴、實踐憲政價值。 匡正過去不義體制所扭曲的政治經濟結構與社會關係。 重塑民主政治健全運作之準則。 確立具民主正當性的政治運作體制,建構合憲民主的政黨競爭環境。
1. 誠實面對危機,健全財政收入。2. 減輕勞動者負擔、加重資本利得稅。 3. 建立綠能稅制。
1. 制訂最低工資法,保障基本生存所需。 2. 修正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三法。 3. 制訂「勞動派遣專法」,廢除公部門派遣。 4. 約聘人員享有完整勞動權及社會保障。 5. 創造公共就業,增加青年就業。
1. 建構人人能享有尊嚴生活的基礎年金。 2. 軍公教與勞工年金制度朝齊一化改革。 3. 調整所得替代率及延後退休年齡。 4. 基金專款專用,禁止政府進行其他操作。 5. 朝隨收隨付的年金制度改革,降低財政負擔。
居住正義 1. 提高持有成本、降低房市炒作。 2. 調高公告地價、健全房地稅基。 3. 活化閒置物產,力推社會住宅。 4. 健全租屋市場,鼓勵以租代買。
1. 都市更新、再造活化。 2. 微都更:活化閒置公共建設與土地。 3. 維護都更住戶權益,都更不再只是買賣商品。 4. 都更應貫徹其公益精神。
1. 提高0-2歲嬰幼兒托育補助,推動社區普及照顧。 2. 制訂合理保母托育定價、托育人員合理薪資福利,保障勞動權益。 3. 強化系統管理制度,保障優質保母權益,健全幼托職涯發展。 4. 增設育兒資源中心,形構育兒互助網絡。
1. 遏止幼教商品化。 2. 幼兒教育社區在地化。 3. 保障勞動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