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

1. 建構人人能享有尊嚴生活的基礎年金。

2. 軍公教與勞工年金制度朝齊一化改革。

3. 調整所得替代率及延後退休年齡。

4. 基金專款專用,禁止政府進行其他操作。

5. 朝隨收隨付的年金制度改革,降低財政負擔。


修訂「公務人員退休法」
1. 將所得替代率公式中現職待遇為實領俸給額 (本俸加專業加給),並將所得替代率降至最高60%~70%,並提高公務員保費負擔。
2. 取消所有退休人員的其他福利給付。
3. 落實90制的退休制度。高風險與高負擔人員類別則另外正面表列,達到服務年資25年期滿,既可申請退休。
4. 調整「優惠存款利率」制度。
5. 禁止政府動用基金,移作年金給付外之用途。

修訂「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
1. 提升勞保投保費率,打破現行43900元的天花板,以免中高收入勞工的退休權益受影響。
2. 廢除無社會團結精神、僅為強制儲蓄性質之個人帳戶勞退新制,整併入勞保年金體系改革之。
3. 禁止政府動用基金,移作年金給付外之用途。

修訂「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1. 高中職、國中小學教師退休金支領年齡齊一化。
2. 禁止政府動用基金,移作年金給付外之用途。

修訂「國民年金法」
1. 將目前國民年金改訂為基礎年金,對象為全民,給付水準應達最低生活水準,並與基本工資連動,依循「隨收隨付」(pay-as-you-go)精神重建年金收支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