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潞 以用 「【時代力量黨團聲明】」【平埔原住民族復名復權論壇】

新聞與聲明

【平埔原住民族復名復權論壇】
今日,許多平埔族群的朋友,遠從中南部上北而來,一同在立法院參加「平埔原住民族復名復權論壇」,希望在一次次的討論中,政府能聽見他們的聲音,並做出回應。

原住民族身份法第二條關於平地原住民的要件有三:一是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二是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三是並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平埔族群均符合前二個要件,唯有第三個要件,因為98年函釋,規定登記係指於政府准予登記期間登記,當年政府為了計算選區選民而做出的函釋,卻無心插柳的讓平埔族群無法被法律承認為平地原住民!

做為立法委員,我們可以行使立法權、可以修法,但是平埔族群復名真的需要用到修法嗎?平埔復名已經走到最後一哩路了,多少人從滿頭黑髮走到現在已白髮蒼蒼,我不希望在這最後一哩之後還有好多哩路要走,如果政府真的有心的話,當前不用再開修法的支票,只要即刻廢止98年的函釋或逕行辦理登記即可,就能讓平埔族群的名字,得以再次在自己的土地上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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