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合法化 即刻啟動社會對話

2023-09-25 00:09

時代力量今(25)日舉辦「安樂死合法化 即刻啟動社會對話」記者會,由黨主席王婉諭、婦產專科醫師江盛、整合醫學與安寧雙專科醫師姜冠宇、律師暨諮商心理師紀岳良,共同說明時代力量推動安樂死合法化的立場和立法重點,期盼國人擁有積極保障生命自主權的權力,並凝聚社會共識。

王婉諭表示,長期慢性疾病的壓力與苦痛,對於病人和家屬帶來的身心打擊,已是現代社會無可迴避的課題。許多人想要在疾病難以治癒、承受巨大痛苦時,在更進一步惡化之前,用自己希望的時間點和方式離開。根據 2014 年今周刊民調,臺灣民眾支持安樂死合法化的比例達到 77%,2017 年同志諮詢熱線所做的網路民調中,更高達 92%。

王婉諭提到,面對社會爭議,我們的責任就是開啟真正的社會對話,使台灣社會突破過往的禁忌,尋求共識,並且建立法制,保障所有人對自己的生命的自主權。時代力量近期舉辦安樂死系列講座,更組成法案小組,凝聚專家學者與民眾意見,研究各國比較立法例並草擬法案,尤其是在安樂死議題上走的最久的歐盟國家立法例和研究。

王婉諭指出,時代力量的草案版本認為,病人如果罹患了難以治癒的疾病,而且在已經接受妥善照護的情況下,還是承受了難以忍受的痛苦,這時候法律上就應該要肯認病人有申請安樂死的權利,讓生命自主不再只是口號甚至是奢求,而能夠真正地保障到個人的自由。

另一方面,時力的版本也有考量到醫師在倫理或個人方面的顧慮,因此法案會賦予醫師得隨時拒絕的權利,同時針對後續的銜接,我們認為也應該要透過一定的協調機制,由其他有意願的醫師來承接這些申請,藉此保障病人的權利。而針對願意從事相關業務的醫事人員,我們也將訂定相應的免責條款,免除他們所可能面臨到的法律風險。

王婉諭強調,政府在整個安樂死法案當中所扮演的角色,除了在事前要有對於安樂死服務機構,還有專業人員的許可跟認證之外,也應該要在事後針對每個申請執行安樂死的個案,做逐案的審查來確認個案合法性。

江盛醫師提到,死亡權利的議題在臺灣社會,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被提起,每年死亡的人當中有相當比例的人會因為痛苦難耐,因為無法再繼續無益的治療,而想到或使用安樂死。這是一個關乎生命品質,尊嚴,以及存在和自主的重要議題,安樂死合法化是一個成熟社會的需要。

江醫師指出,截至目前為止所有政黨中,只有時代力量全力支持安樂死,並且提出具體的法案版本。時代力量已經對社會承諾,將在新的國會提出安樂死法案,呼籲選民共同支持具有未來性,具備改革動力,並且關心國民生命福祉的立法工作。

江醫師表示,安樂死是個人自由、自主的權利,屬於法律人權的範疇,多數人不能壓迫少數人的權利。目前已知的證據和實證經驗都顯示,多數有意識的、瀕死的病人不會用到安樂死,但還是有相當比例(約4.6%)會選擇安樂死和醫師協助死亡。因此,安樂死合法化也有一種「買保險」的概念,不怕一萬 ,只怕萬一要用的時候,走投無路!

姜冠宇醫師指出,鑑於安寧療護的進步和《病人自主法》的實施,台灣在尊重個人臨終選擇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然而,關於安樂死的爭論涉及倫理、醫學和法律的複雜性,需要考慮社會和文化因素以及醫學界的立場。各國對安樂死的立法和實踐有著顯著的差異,背後即是在醫療進步與社會變遷中尋找平衡。

姜醫師表示,醫界對安樂死的看法多元,但普遍存在一些共識。首先,醫生有責任減輕病人的痛苦,但也必須尊重病人的生命尊嚴和選擇。其次,任何有關終止生命的決定都應經過嚴格的醫療和倫理審查。

姜醫師進一步指出,安樂死一個主要的爭辯點是,是否應允許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選擇安樂死,以減輕社會和經濟壓力,另一方面,也有人擔心這將導致弱勢群體被迫選擇安樂死。因此,透過建立全面的認證制度和多專業的評估機制,不僅可以確保病人得到全面和客觀的評估,也能保護醫師免受法律和道德風險。

紀岳良律師提到,自已身為一位律師同樣也是近期送走至親的家屬,透過陪伴癌末父親的過程中,才理解到現有安寧醫療能提供臨終或不治之症痛苦病患的能量十分有限,真正能使用安寧醫療的是少數人。

紀律師指出,現代安樂死的需求,來自於醫療技術進步,導致人們處在一個醫療體系認定的「活著」狀態,實際上卻處在社會性的死亡或飽受各種痛苦而毫無尊嚴的「呼吸」著。這不是社會或文化問題,而是人們對於醫療深入生活宰制的現實有所回應,要求醫療制度能讓人好好的走。

紀律師表示,醫學倫理強調尊重病患自主權,台灣的醫師倫理規範亦是如此。我們難以想像一個醫師不顧病人苦痛、疾病無法治癒的事實,硬將病患施以醫療手段,讓病患處在僅僅是醫療定義的「活著」的狀態中,漠視病患所承受的痛苦。台灣自詡為保障人權的自由民主國家,面對現今醫療技術讓人處在「不死不活」的痛苦狀態中,提供安樂死作為臨終的選項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事,不應再推托。

紀律師呼籲,請衛福部不要再遮蔽雙眼,無視許多人臨終前不可醫治的痛苦,真正從民主法治保障人民基本權益、人性尊嚴的職責,積極推動安樂死立法。台灣應跟隨如荷蘭、比利時等對善終死亡有積極保障的進步國家腳步,真正落實民主法治國家保障基本人權的精神。

王婉諭強調,比起國家或少數人由上而下的推動不足以有效的溝通,我們認為唯有透過公民社會的理性討論,台灣社會才能夠在真正的意義上,掌握自己的生命自主權。其實,社會對安樂死議題有一定的共識,但要如何進行下一步,包含推動法案在內,政府都應該即刻展開溝通、積極回應,讓人民用更開放的態度面對安樂死的議題,並對如何平衡個人的生命自主權和其他人的公共利益,達成共識,最終,讓安樂死成為臨終的選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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