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在正當法律程序下打擊犯罪,這才是全民期待」 @司法法制委員會

新聞與聲明

立法委員黃國昌:在正當法律程序下打擊犯罪,這才是全民期待。

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人回來了,相關調查證據全遭送往中國,沒有一併送回來,導致檢警後續偵查無法進行。為何中國違反過去原則沒有移送卷證?我國相關單位是否有向中國、馬來西亞及菲律賓要求提供卷證?或根本沒要求?不提供卷證的理由又是什麼?
今年年初的菲律賓案,是誰跟中國公安部聯絡?有沒有說人可以讓他們帶走?請相關部會清楚說明,確保未來針對類似案件的處理,政府對外只有一種聲音。

◆感謝網友提供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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