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慈庸「立即交付審判 重啟司法轉型正義」
新聞與聲明
江國慶案是一個冤案。當年,女童命案找不到真兇,卻刑求江國慶,將他屈打成招,最後導致江國慶判處死刑及槍決。很顯然的,陳肇敏等人不能逃避責任,司法有必要查明真相。
這個案件發生在二十年前,應該要為此負責的高階官員,尚未負起應該的責任,連監察院公佈的調查報告,都明確指出空軍副總司令陳肇敏以親筆簽註指示之便簽,干預軍法審判。所以,陳肇敏先生應該負起責任。
然而,陳肇敏等人3度獲不起訴處分,江國慶的媽媽,上月向檢方聲請再議,仍遭駁回,我們深刻了解到轉型正義與司法改革的重要性,這也是我們出來競選的初衷之一。
所以,我與新科委員顧立雄律師、胡博硯教授,今天陪同江媽媽,向法院遞狀聲請交付審判,也要再次呼籲台北地方法院,可以就該案重新審理!
(圖片來源:民報 黃謙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