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私部門食安、環保、金融風波不斷,惡劣的勞動環境也常必須仰賴內部勞工揭發,才能夠一窺其貌、啟動調查及改進。在公部門,亦迭有貪瀆不法之弊案。
此類情事均較為隱密而難為權責機關知悉,非藉助內部人士甚至一般民眾共同監督、揭發,難以發現並制止重大不法之行為。以私部門勞工揭發雇主或企業為例,如何保護揭發不法的勞工的勞動條件不會受到不利對待?若勞工選擇離職,應否被視為非自願離職,並發給資遣費?
為使大眾勇於揭發不法行為之情事,實有建立吹哨者保護法制之必要。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邀請學者專家及有關機關,共同研擬適宜我國社會狀況之吹哨者保護法制。
時 間:2016年7月5日(二)下午2-4時
地 點: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辦: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報名表:https://goo.gl/Ga4Fnm
(請於7/4週一晚上八點前完成報名,以便於處理換證事宜)
主持人:黃國昌立法委員
與談人: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李聖傑教授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林志潔教授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林良榮教授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郭大維教授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張天一教授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 楊戊龍教授
各機關代表
討論議題:
一、 吹哨者保護機制之迫切性,以及應採取公、私部門統一或分離之立法體例?
二、 吹哨者身分之界定,是否不限於機關內部人員?揭發事由之範圍,除刑事不法外,行政不法須否限於「情節重大」?
三、 有無必要設置「專責受理檢舉與保護機關」?若以委員會之形式,單一委員會應設置於總統府、行政院或其他機關之下?其是否有能量處理各種案件?
四、 吹哨者之獎勵:除減輕或免除自身的不法責任外,現行食安、查弊之相關法規多設有檢舉獎金之規定,高額獎金是否為有效揭發弊案之誘因?計算方式為何?
五、 吹哨者保護之強度與程序:如何平衡吹哨者之身分保密與被檢舉人之訴訟權益?如何防止吹哨者保護機制遭濫用?對違反保護規定者,是否適宜以懲罰性賠償金之方式,填補受損害之被保護者?
六、 私部門勞工揭發雇主或企業後,如何保護其勞動條件不受到不利對待?若勞工選擇離職,應否視為非自願離職,並發給資遣費?
七、 其他普遍性,或各領域特有之問題。